早饭后整理了一下乱的一塌糊涂的家。我固执的,从不说这里是娘家。不管父母有没有当我是泼出去的水,我都当这是我永远的家、永远的根。很不喜欢别人拿这件事和我开玩笑,除了我爸妈外,谁都没有资格说这里不是我的家。
这里有我从小学到大学,无数的成长足迹。随意拿起一个杯子都可能是我用过的,随便收拾出一条凳子也可能被我的墨水刻画过。已经很难开合的抽屉里,有我学生时代记的笔记,更深层的桌肚里,是我用心珍藏的时光礼物。目之所及,都是故我的痕迹。
小时候我觉得妈妈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。现今每次回家,都要帮她打扫凌乱的房间,擦拭积灰已久的家具、物品。
我不会抱怨。只觉得时间是如此的不留情面。把我的母亲从一个会担心家庭是否整洁温馨的妇女,变成了一个整日只想趁着还能动、还能干,多做点“大事”,多赚点小钱的老人家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变化才贴切,只觉得时间真是个猖狂的盗贼,悄然行窃,却不会被裁决。
昨日刚回村就约了发小要聚一聚。成年后的关系,总是不如孩提时代单纯。但总有人愿意选择简单,相信从小到大一起成长积累起来的情感。虽然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,但我们这一代的大人与上一代的大人,终究是不同的。而我,更喜欢后者。
不是第一次穿汉服出现在故乡的街头。只是这次不仅去了发小家做客,更是见了许多小朋友和老朋友。虽然我的汉服得见天日的机会并不多,但我仍旧在乐此不疲的买买买。也许只是因为这份无由来的喜欢,能带给我快乐,治愈我的不乐吧。喜欢汉服和喜欢一个人一样,总是说不出什么特别的理由。因为她好看,因为她内含传承,因为她象征着小众、代表着特殊,因为她恰好击中我心里的鼓,于是声音震耳欲聋,四下回荡,不绝如缕……
真正的喜欢,是不随时光凋谢的。与汉服结缘七年,中间阻碍重重,却未使我们分离。可心态还是变了。那时一袭白衣走街过巷,不畏世人眼光,终究还是妥协在闭塞落后的农村,不敢肆意张扬。所以对于回村,我真是既爱又恨。
总觉得我们都还是小孩子,如今却都开始带着娃娃聚餐了。晚间的餐桌上,一半大人,一半小孩。让人不由得感叹时间未将我们冲散,也忍不住感叹时间已悄然更换了一代。
本欲饭后再多相聚些时刻,奈何一位发小刚两月的幺儿已经哭闹不止,于是匆匆散场。